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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这12类线索,最高奖30万!扫黑除恶,佛山进行时!

来源:佛山发布  作者:  发表时间:2018-06-12

    《佛山市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(试行)》正式印发,举报以下这12类线索,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!

  本次奖励对象是指举报本市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“保护伞”线索,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,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(以下简称“举报人”)。

  外国人(含无国籍人)、港澳台胞、华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,适用本办法。

  奖励条件

 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,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 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、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;

  举报内容未被公安机关掌握,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,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、追究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责任、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;

 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,并据此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、追究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责任,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。

  奖励范围

 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。

  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。

  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。

  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。

  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。

  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“市霸”、“行霸”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。

  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。

  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。

  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。

 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。

  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线索。

  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线索。

  奖励标准

  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,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,奖励10万至30万元人民币。

  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,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,奖励3万至5万元人民币。

  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,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,奖励1万至3万元人民币。

  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省犯罪案件线索,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,奖励2万元人民币。

  举报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线索,有关人员被以涉嫌包庇、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准逮捕的,奖励5万元人民币。

  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、领导者,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,奖励2万元人民币。

  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、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,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,奖励1万元人民币。

  举报方式

  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:

  电话举报:83035995(市扫黑除恶办)、13889929773(公安局扫黑除恶办);

  邮箱举报:fssh@fszfw.gov.cn;

  信件或当面举报: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6号侦查大楼4楼,邮政编码:523000.

  网站举报:www.fsga.gov.cn.

  提倡实名举报,也可以匿名举报。举报人在举报时,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,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兑现奖金。

  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,不得虚构、夸大、捏造事实,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、陷害。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,包含涉黑恶组织或人员的基本情况、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,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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